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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歐洲人權法庭因中情局“黑獄”問題判決波蘭支付巨額賠償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湯黎):歐洲人權法庭24日在法國斯特拉斯堡宣佈,波蘭在中情局秘密監獄問題上違反了嚴禁酷刑和非人道對待囚犯的歐洲人權法,波蘭必須向曾被拘禁在波蘭境內的2名恐怖分子支付巨額賠償。
  當地時間24日,斯特拉斯堡歐洲人權法院就沙特人阿卜杜勒·拉希姆·納希里和巴基斯坦人阿布·祖貝達對波蘭的起訴發佈了書面判決。祖貝達和納希里稱,在2002-2003年期間,經波蘭當局的認可,美國中情局在其設在波蘭的秘密監獄內對他們實施了酷刑。波蘭必須分別向阿卜杜勒·拉希姆·納希里和阿布·祖貝達支付10萬歐元和13萬歐元的賠償。
  原告律師要求波蘭承認其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他們指責波蘭違反了禁止酷刑和不人道待遇、保護人身安全和自由的權利、尊重隱私、獲得公平審判和“有效司法補救”之權利以及生命權等公約中的條款。原告律師還起訴波蘭對整個事件的調查時間漫長、效率低下。法院也認為,波蘭的調查時間過長且效率不高。
  波蘭方面對判決不服並表示就此事的調查並未結束,仍在進行中。據悉,由7人組成的歐洲人權法院的裁決不是最終判決,波蘭可能會向歐洲人權法院大審判庭提出上訴。
  波蘭總統辦公廳新聞辦公室主任喬安娜·特沙斯卡-維喬雷克表示,斯特拉斯堡法院對美國中情局波蘭秘密監獄的判決是令人尷尬的,它不僅增加了波蘭的財務負擔,而且還影響了波蘭的形象。她強調,現任政府將盡一切可能在司法進程中捍衛波蘭的利益。而但有關“黑獄”事件的問題應該由當時波蘭執政者和負責此事決策者來回答。
  波蘭前總統克瓦西涅夫斯基早些時候稱,在波蘭沒有中情局監獄,有的只是情報部門之間的合作,在這一合作的框架下波蘭為美方提供了一個行動基地。而基地內部的行動則由美國方面承擔全部的責任。他對基地內發生的事情一無所知。
  一直對中情局在波蘭設立秘密監獄進行調查的波蘭克拉科夫上訴檢察院對當天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不予置評。檢察院發言人克斯馬特表示,歐洲人權法院的論據將會在調查中被使用。他說,這不是最終判決,波蘭有可能對判決內容進行上訴。至於對判決的評估和可能採用的上訴工具應該由外交部長代表波蘭政府跟歐洲人權法院交涉。他指出,波蘭檢方充分尊重歐洲人權法院對案件的重視及其權威性,他們將會研究判決的內容及其理由,併在進一步調查過程中使用這些法律依據。
  美國在波蘭設立“黑獄”這一秘密最早是由波蘭情報官員曝光的。聯合國與歐洲委員會的官員後來證實,中情局確實於2002年至2005年在波蘭東北部一座軍事情報人員訓練基地內設立秘密監獄,主要用於秘密羈押、中轉在阿富汗戰場上捕獲的恐怖主義疑犯。雖然波蘭政府一直否認此事,但從2005年開始,與波蘭“黑獄”相關的新聞不時出現在美國和波蘭的媒體上。由於媒體披露的相關證據越來越多,波蘭政府迫於壓力,才在2008年展開了相關調查。鑒於各種原因,相關調查進展緩慢,而且有關調查的進展情況從未向公眾公佈過。去年九月,歐洲理事會人權事務專員尼爾斯·穆伊斯呼籲波蘭完成有關中情局在波蘭設立秘密監獄的調查,公佈調查結果並查辦相關責任人,哪怕其擔任國家要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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